反對卦又稱覆卦,也是明朝來知德所說的「綜」,指的是卦象的上下顛倒。
六十四卦的錯綜與反對旁通
今人講《易經》,經常把「錯綜」當作聖杯,殊不知此法實在錯很大。
「錯」大略相當於漢易中的旁通和伏,孔穎達說的「變」,指的是陰陽相反的卦象,像乾卦與坤卦相錯(含六畫卦和三畫卦)。「綜」又稱覆或反、反對,指的是上下顛倒的卦象,如震卦與艮卦相綜(含六畫卦和三畫卦)。
但考諸典籍與出土資料,反對卦概念的出現,較可能在西漢中葉之後:所以這是後來發展出的「外掛」,不是《周易》裡面應當有的原始解象方法。
上古沒有反對卦的理由:
春秋占例中沒有任何占解使用到反對卦。
這種卦象的注解方法在東漢末才出現,而且出現之初很少見之外,運用上也很混淆。
漢初以前的卦象畫法,陰的符號並不是當今無上下之別的兩斷,而是有上下之別的八分之形,只要回到古代的畫卦情境就可發現,不可能會有反對卦這種東西。
邏輯上本就不通。震當艮,巽當兌,艮當震,兌當巽,這是「亂象」。
反對卦之發展:漢後才有
反對卦在易學史上的出現時間相當晚,在春秋占例中,對於八卦的取象,有直接用上下二體的,有取爻變之卦象的,有取互體的,但就是看不到任何反對卦的取象。
一直到東漢末年的《九家易》,和三國時吳國的虞翻易學中才終於看到反對卦。王弼在〈明卦適變通爻〉中說「故卦以反對,而爻亦皆變」,講的有可能是反對卦,但其實也可能指的是陰陽相反的卦。本文取自易學網。
實際研讀李鼎祚《周易集解》可以發現,甚至虞翻講反對卦不但很少,而且當他使用後世易學家認為的反對卦的「反」這個字來表達卦象時,也是很混淆的。有時候指的是卦的反對,即上下顛倒,但有的時候指的是陰陽之相反(即旁通),有時甚至是指卦變。
例如:
泰反成否:在坤六四、坤文言、雜卦等注。這可能是反對,也可能是旁通。
觀,反臨也:觀卦注。這是覆象。
兌女反成巽:觀六二,這是覆象。
觀上反三也:蹇卦注。反講的是卦變。
同人反師:同人九五注。這裡的「反」指的是陰陽之相反,虞翻或稱此象為旁通。
夬反剝:注《繫辭傳》「百官以治,萬民以察」。同上,「反」指的是陰陽之相反。
損反成益:注《繫辭傳》「男女搆精,萬物化生」。這是覆象。
于省吾《易經新證》論〈覆象〉:「東漢以後,《九家易》以震為覆艮,虞翻以兌為反巽,其餘說易者,皆不用覆象。」于省吾原本是為了支持覆象而寫此文,但似乎沒看到他寫的這段文字中的問題。
從這段文字可見,覆象的發展甚晚,大概至東漢末才有的東西,而且當時使用這種卦象的易學家還很少。甚至若就虞翻使用「反」一字如此混亂的情況來看,很可能東漢末才剛處萌芽期。
如果能夠確認覆象發展為漢代才出現,那麼諸如《雜卦》和《序卦》等以覆象為核心觀念在撰寫的易傳,就要重新看待。本文取自易學網。
第一種可能,其創作年代是在漢朝。第二種可能,其創作的確在東周時期,那麼其配對當有其他原則,而該原則剛好也會形成今人所看到的反對卦。
抄寫於漢文帝時的帛書《周易》,並未採用今本周易的卦序,帛書易傳裡更沒有《序卦》傳,而且帛書《周易》的卦序所用的是《周禮》所說的「其經卦皆八」的八經卦排法,這個排法與清華簡的《別卦》完全一樣。因此《序卦》是有可能在漢代才寫的。
上博簡《周易》是目前最古老的周易版本,大約抄寫於戰國中晚期。該簡缺簡很多之外,殘簡順序也不明確。雖然有學者研究認為比較可能採用的是今本周易的卦序,但畢竟這只是基於許多假設的一種推測。如若未來有出土資料證明今本卦序早於漢代,那麼該卦序就可能採用了另一個法則,而該法則剛好會產生我們現在看到的反對卦:換句話說,反對卦只是後世所看到的一個巧合的表象。
在彖傳研究的系列文裡,闡述了乾坤二元如何透過卦變與旁通產生六十四卦。當中有個有趣的現象,乾坤變六十四卦是一種對稱性的歷程,而這種陰陽對稱發展歷程,的確會產生反對卦。
宋明之後成為象數派聖杯
朱震《漢上易傳》後面附有一系列的卦圖,其中有李挺之(之才)〈變卦反對圖〉及〈六十四卦相生圖〉,這兩個圖是有名的「卦變」理論首次的完整呈現。所謂卦變理論可參考以下文章:
卦變理論的發展
卦變理論的修正
這兩個卦變圖的最大特色是以反對卦來闡述乾坤如何變為六十四卦。而朱震《漢上易傳》解經也運用了反對卦的卦象。
至明朝的來知德,引用《繫辭傳》「錯綜其數」一句,認為「錯」即陰陽相反的卦象,「綜」則是覆象。來氏以此建構起他自有的一套象數易學,一直演變至今,由於採用者眾,幾已成當今的易學標準。
來氏方法學不但曲解了《繫辭》「錯綜其數」的語義,對於易象更是造成了嚴重混淆。
到現代的尚秉和,更將覆象運用到極致,于省吾《易經新證》有〈覆象〉一節,專論反對卦卦象,對尚秉和贊譽有加,並以甲骨文的觀點論證覆象之存在:
按:東漢以後,《九家易》以震為覆艮,虞翻以兌為反巽,其餘說易者,皆不用覆象。近人尚節之(即尚秉和)先生本之《易林》,以發明易之多用覆象,於是易之迷於覆象不得其解者,今則渙然冰釋矣……茲就古籀文字,以證覆象之可信。按甲骨文、金文通例,除上下左右四字,意在有別,反正倒正,不相紊亂,此外同一字也。而上下互倒,左右相反,變動無常,而形不害義。《說文》之至為倒不,幻為反予…匕从反人,乏為反正,皆肊說也。證之於甲骨文……如取作…凡此皆反正無別,無勝玫舉者也…金文尚有二字互倒者…父乙作乙父…
其立論大致認為,甲骨文字及金文中除了一些特別的字之外,往往是左右不分的。而有些組字或字辭,也同樣是變化無常,可以上下互倒,因此可證明覆象之存在。
于省吾的論證,完全引喻失義。如果他能活到現代,知道數字卦的存在,不知是否還會持此看法?本文取自易學網。
就他所舉例證來推論,易經卦象應該是雷火豐等同於火雷噬嗑,或是山水蒙等同於水山蹇等諸如此類的,這和覆象也無關。要證明覆象,反而他認為是「臆說」的《說文》例證,像是至為倒不,幻為反予等諸如此類的比較符合。但這也同樣無法證明覆象之存在。因為文字有形體上的上下之分是事實,但不能任意擴大解釋,例如進一步證明說文字全都可以倒過來變成另一字,或者是卦象可以倒過來變成另一卦。
數字卦的證明
我們現在畫卦象時,以陽為一,陰為- -。不論陰陽,都不受上下顛倒的影響。所以自然會有覆象的一種聯想。
例如,震卦倒過來當然就是艮卦。或者復卦倒過來就是剝卦。
但若回到漢代以前,卦象可就不是這麼畫,也不是這麼看的。本文取自易學網。
↓ 大約抄寫於西元前300多年的清華簡,它的八卦卦象分別如下:
[按:清華簡八卦卦名與現在不一樣,以上是套用現在的卦名。]
它的陰符其實就是數字的六,這些卦象你將它顛倒了之後會變成什麼?震會變成艮,巽會變成兌嗎?不會的。
卦象顛倒的結果,震還是震,艮還是艮,兌還是兌,巽還是巽。但是,先生對不起,你識不識字啊!竹簡都拿反了!本文取自易學網。
↓ 上博簡約抄寫於戰國末期,也是目前最早之周易,它的陰畫作「八」,同樣也是有上下的方向性的。我們舉簡中需、訟,師、比,以及謙、豫六個卦為例:
這八個卦倒過來之後,需會不會變訟,訟會不會變需?不會的。需還是需,訟還是訟,師還是師,比還是比,謙還是謙,豫還是豫。但大小姐,就不要裝了,你竹簡拿反了!
↓ 馬王堆出土的帛書《周易》卦象畫法和上博簡有些相似,陰符有些像八但又不像,但同樣也不能將任意一卦的卦象倒過來,然後說它變成了另一卦:
[按:大畜卦卦象有誤。履、姤、艮等卦有殘缺。部份卦名與今本不同。]
↓ 所以基本上在漢初以前,不可能畫出像來知德《周易集註》「伏羲文王錯綜圖」這樣的東西的,所以就別扯什麼伏羲文王的了:
↓ 2024年12月29日補充:海昏侯漢墓出土的竹簡中,與易經占筮有關的有《易占》、《卜姓》,以及《去邑》三個竹簡。其陰符畫法,雖然已與現今兩斷很像,但仍保有八分之形。因此,當代陰符的兩斷畫法,很可能是因為漢代隸書書法,文字扁平化之後而有的畫法。其中《易占》,其卦序與今本《周易》相同。這些竹簡大致抄寫於漢昭帝之前,略晚於帛書,那麼今本《卦序》最晚形成於漢初。也正好處於陰陽符號畫法的轉變期。
反對卦的基本邏輯錯誤
《周易》本來就是一個發展性的文化平台,在歷經兩、三千年的發展裡後世易學家陸續為它加入新東西,這不但是無可厚非的事,甚至原本就是任何學問的一種必然。
所以,當我說上古沒有反對卦,註解《周易》經文不當用覆象時,目的並不是要全盤否定這種卦象,只是希望學者能夠了解這種卦象在易學中的位置,還有在歷史發展裡它是一種怎樣的存在。
再說直接一點,我所反對的只是以它為易學聖杯,過度詮釋的那些人。
假設你在使用反對卦時,知道他是一種後出的觀念,知道解讀經文時不應該使用八卦的覆象,那麼這沒什麼好反對的。這種對卦關係有它的義理存在意義,有什麼好反對的理由?
但如果像來知德一樣,以《周易》卦象全都是「錯綜」,然後全世界都錯,只有他對,只有他解開了所謂的文王作易的真義,這才是可笑而應當揚棄的。
反對卦或者覆象作為卦序中的一個法則,或者作為「對卦」卦象的詮釋,是有意義的。但若是在解經取象的層面上,以覆象來解經就不對了。
既然確認周朝時沒有覆象,那麼這樣的象也就不可能出現在經文裡。個人相信,古人在看卦象都是很直覺的,而「所見即所得」應該是直覺的基本要件:就是眼睛看到什麼卦象,那麼就以此卦象去做聯想。無中生有的象,不該存在。
以此推論,有那一些卦象是眼睛看得到的?上下二體之外,就是互體,然後就是爻變。爻變之後的卦象會存在之卦裡。其餘的就是無中生有的卦象了。
我們再以春秋筮例來驗證,史官在解卦時,的確只看這幾種八卦卦象。至於當時根本就不存在的覆象,就完全沒用上了。而從清華簡研究雖然可確定至少在東周時就已有清楚的「伏卦」卦象概念,但這並不是得到某一卦時眼睛看得見的卦象,因此春秋筮例中也未使用到。
基本上,像來知德一直到現代的尚秉和在以象解經時,大量使用到了「看不到」的「腦補」卦象,也就是覆象(反對、錯)和伏象(綜)。這些都是無中生有,根本就不存在經文裡的象。
其實這類象也不需要這麼大工程的證明,因為其存在本身就是種不合邏輯而矛盾的存在。因為無中生有的象假設存在的話,例如震卦也當艮卦解,還可當做兌卦解,還可當巽卦解,八卦卦象就變成一套自相矛盾的「亂象」系統了。
至於來知德甚至還以六畫卦的反對卦為同一卦,例如屯和蒙、需和訟...都是同一卦,這種理論當然也是不攻自破了。
朱熹早就就看出這種取象法的荒謬,評時人林栗(字黃中)易學說:
伊川只將一部易來作譬喻說了,恐聖人亦不肯作一部譬喻之書。朱震又多用伏卦互體說陰陽,說陽便及陰,說陰便及陽,乾可為坤,坤可為乾,太走作。近來林黃中又撰出一般翻筋斗互體,一卦可變作八卦,也是好笑!
延伸閱讀:
談易經卦象的二體與互體(互卦)
為什麼我很少講互卦?(兼論象數派的自我矛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