析法说典 | “狗咬人”要赔 “狗咬狗”咋赔?

在现代社会,宠物是许多家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饲养宠物的同时,以“狗咬人”为代表的宠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,纠纷也就随之而来。众所周知,“狗咬人”的责任主要在狗主人一方,那当“狗咬狗”的情形出现时,又当如何处置?

“狗咬狗”

到底

谁来担责?

近期,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“狗咬狗”纠纷。2023年7月,张女士在银川市西夏区某小区门口骑电动车外出,并将自家饲养的泰迪犬栓放在电动车脚踏上,恰巧与牵着一条金毛犬的俞先生相遇。金毛犬突然冲上去将泰迪犬颈部咬伤。俞先生不愿承担责任,张女士遂报警。警察出警后双方协调未果。随后张女士自行带泰迪犬就医产生检查费和药费共计328元,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女士无奈诉至法院。

“狗咬狗”

责任

如何划分

西夏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女士、俞先生均为动物的饲养者和管理者,饲养动物应遵守法律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妨碍他人生活。根据法律规定,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由此,张女士和俞先生对其饲养的犬只均负有安全管理职责,犬只饲养人有责任确保自己的宠物狗不会伤害他人或其他动物。虽然双方都给宠物栓了狗绳,但是俞先生饲养的金毛犬将张女士饲养的泰迪犬咬伤,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,尚无证据证实张女士作为泰迪犬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存在相应的过错,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俞先生承担赔偿责任。法院支持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。案件审理过程,俞先生始终未曾露面。判决生效后,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到俞先生,积极从法理情角度引导俞先生主动履行判决义务。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,俞先生消解了对立情绪,主动向张女士支付了医疗费。最终,该起“狗咬狗”民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
法官

提醒

总有一种错觉,“咱家的狗不咬人。”但现实生活中,毕竟难以掌控自家爱宠的应激行为。作为饲养人或管理人,要增强风险意识,承担好管理、看护责任,这既是对宠物自身的爱护,也是对社会和他人安全的尊重。携爱犬出门时应使用绳索牵引并佩戴嘴套,尽到看护义务,防止它们伤害到其他人或动物,引起不必要的纠纷。

原标题:《析法说典 | “狗咬人”要赔 “狗咬狗”咋赔?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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